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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接天氣失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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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雲林縣元長國中113年度校園安全臨時人力甄選

    • 資料來源:縣立元長國中

    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11月27日府教國一字第1122454547號函辦理;為維護校園安全,提供師生安全的學習環境,擬再聘校園安全值勤人員1名,以提供更優質的學習環境。

    二、應徵資格:

    (一)性別、年齡不拘,品行良好具服務熱忱。

    (二)無任何刑事案件紀錄。

    (三)具中華民國國籍(不得有雙重國籍、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報名),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
    (四)不得有「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」第四條規定情形出現:(如有其中所列任何一項者,雖獲錄取,發現後仍將解約不予以僱用) 

    1.曾受僱於本校,未經奉准擅自離職或因工作不力、操守不良等因素經解僱。

    2.曾犯內亂、外患、貪污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,尚未結案。

    3.犯第二款以外之罪,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,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,    但受緩刑宣告者,不在此限。

    4.褫奪公權尚未復權。

    5.曾危害或滋擾,造成本校重大損害者。

    6.受監護、輔助宣告或患法定傳染性疾病者。

    7.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者。

    三、錄取名額:正取1名,備取若干名。

    四、工作範圍及條件:

    (一)本案係短期臨時性質之定期契約,期滿離職無資遣費及年終獎金。

    (二)待遇及工作時間:時薪183元(依勞基法調整),本人力支援校園環境整理為主,如:修剪樹木、清除落葉、除草等工作,工作時間依本校需要排定。另勞保、健保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;勞保、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從薪資扣除。

    (三)僱用期間:若服務期間表現不佳,經本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,即予以解僱。

    (四)工作地點:元長國中。

    五、工作內容:

    (一)校園環境整理。

    (二)校園安全相關活動。

    (三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    六、報名期限及辦法:

    (一)即日起至113年04月30日(星期二)中午12:00止請至本校網站或雲林縣政府教育網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校總務處(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6號),採現場報名,郵寄或傳真報名不受理。

    (二)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

    七、甄選時間:甄選面試於本校辦理,當日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,甄選日期另行通知。(以報名表書寫之電話或手機聯絡通知,若聯絡不到以棄權論。)

    八、甄選方式:採面試徵選。依表達能力、工作態度、問題處理能力等項目評定,每人約 5-10 分鐘。若應試人員資格、條件、能力不符本校需求,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,並重新辦理甄選。

    九、應繳表件: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,正本驗後發還。

    (一)報名表(如附件一,請貼妥照片)。

    (二)繳驗國民身分證,並繳交正反面影印本1份黏貼在報名表。

    (三)甄選切結書(如附件二)。

    (四)切結書(如附件三)

    (五)委託書(如附件四,本人報名則免繳)。

    十、錄取公告:面試錄取後公告於本縣教育網及本校網站,並以電話通知。

    十一、簡章及報名表:請由雲林縣教育網或本校網站自行下載。

    十二、注意事項:

    (一)錄取人員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,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,予以註銷資格。

    (二)錄取人員未依規定報到者,視同棄權。

    十三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